「金門協議20年 馬總統話當年」(張德厚報導)
民國79年9月12日,兩岸紅十字會代表於金門洽談有關偷渡客及刑事犯、刑事嫌疑犯的遣返事宜,雙方本諸人道與務實精神,簽訂了「金門協議」,當時海基海協兩會尚未成立,「金門協議」可說是兩岸當局首次公開以和平方式解決問題,也是最早實踐兩岸「求同存異,追求雙贏」的協商模式。 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20年前的金門協議,具有非常重要的指標性意義,它等於兩岸所簽的第一個協議。當時兩岸交流不多,可是由於兩岸的經濟有差距,所以有偷渡客的問題產生,當時雙方面都能夠以務實的態度,擱置爭議來簽署金門協議。」
「金門協議」至今已滿二十年,馬英九總統日前特別邀請參與協議簽署的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會長陳長文對話,還原當年「金門��議」簽訂的場景、內容。馬總統表示,開放大陸探親後,台灣不少通緝犯潛逃到大陸去,而因為對台灣好奇,希望到台灣來打工、賺錢,也有許多大陸人民偷渡來台,兩岸為了解決相關問題,「金門協議」就此誕生。馬總統:『「金門協議」就希望能夠扮演這樣一個角色。我們遣返偷渡客,他們就遣返刑事犯跟刑事嫌疑犯,這樣的話,雙方都能夠從「金門協議」當中得到一些好處。您能不能夠跟我們回憶一下,您怎麼樣去跟他們建立好談判的架構,然後在金門開始進行?』
陳長文回憶往事提及,金門協議當時是在前行政院長郝柏村決定下,由紅十字會來談。陳長文透露,談判地點,是郝柏村決定的,當時他還很擔心金門是戰地,大陸紅十字會大部分都是共產黨員,雙方如果在金門接觸,恐怕會涉及叛亂問題。陳長文:『民國79年,金門或者是台灣戡亂時期還沒有終止,金門是戰地,那麼共產黨,我們大陸紅十字會的朋友大部分都是共產黨員,我想都是吧,我也沒有機會問他們,我如果跟共產黨員接觸,同時又在金門接觸,那是何等危險的事情,涉及叛亂,當時在電話的另外一頭,我就說:「院長,是真的嗎?」他說:「為什麼不可以?」我轉念之間想,金門真是個好地方,因為第一個它非常機密、隱密。這是大概的過程,我覺得是非常睿智的一個決定。』
馬總統指出,金門協議簽署過程中遇到許多難題,但也因為金門協議的簽署,讓金門從原來的殺戮戰場逐步成為和平廣場,意義重大。馬總統說:『民國38年10月25日,這裡是「古寧頭大捷」的發生地點。民國47年8月23日,這是「八二三砲戰」發生的地區,這兩場戰役都有很多人死傷,換句話說,過去這是一個殺戮戰場,但在「金門協議」之後,開始把它一步一步帶往和平廣場。』
陳長文也提及,當年簽訂的雙方一是「中華民國」、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考量到彼此仍互視為叛亂團體,因此最後協議以「兩岸紅十字會組織」稱呼;至於如何標註簽訂日期問題,陳長文說,雙方一度天馬行空,甚至曾發想是否以「天干地支」來避開敏感爭議。陳長文:『所以雙方很快地就把前面的頭銜,就說「兩岸紅十字會組織」,就是這幾個字。到結尾的時候,總要寫哪一天、哪一月、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當時是民國79年,對方從建國開始就用「西元」,對岸要寫1990年。我們後來的決定,就是我寫79912,他就寫90912,用這個方式解決。雖然中間我們談到,是不是用天干地支等等,看起來很有創意,實際上不太可行的,我們最後就這樣子決定了,不過重點還是一句話,環繞著人道,大的原則確定以後,一切事情都好談。』
對於當年兩岸各以西元、民國標註金門協議的簽訂日期,馬總統高度肯定,認為這樣彈性的處理方式是兩岸很大的突破,就是「正視現實、擱置爭議、追求雙贏」的表現。馬總統並指出,「金門協議」事實上也為往後兩岸交流提供很好的示範。馬總統:『這就是「正視現實、擱置爭議、追求雙贏」。這個精神其實從那個時候開始就一直往下發展。我想到兩個月前簽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他們叫做「框架協議」,我們叫做「架構協議」;你叫「框架」,我叫「架構」,我們對應的東西,表述不同的,涵義相同,用包裹方式一次解決。』
馬總統以兩岸最近簽訂的ECFA為例,他指出,兩岸對於ECFA的形式或內容都有不少歧見,但都能反覆協調後,折衷妥協。這種「包裹解決」的模式,比金門協議模式的擱置爭議還要更進一步,兩岸能夠更為相互包容,值得肯定。
金門協議是兩岸互信包的開始,不過20年當中,兩關係卻非一路平穩,而是歷經波折,在金門協議簽訂20後,兩岸關係又回到行穩致遠的和平之路,可說是「最好的一個時刻」。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15/1/2d2p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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