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蔡沛琪台北報導】針對蘋果日報記者跟拍遭以社維法裁罰,今天司法院召開憲法法庭,王煒博代表與內政部代表激烈攻防,代表王煒博一方認為,社維法89條違憲,若憲法不保障媒體取得新聞素材的���利,新聞自由形同空殼子。內政部一方則反擊指出,媒體既然身為社會公器,「公器就該公用,不可私用」,除非報導涉及公眾利益,否則不該報導私領域,
蘋果日報影劇記者王煒博因持續跟拍藝人孫正華夫婦,遭孫正華夫婦報警處理,王煒博被依違反社維法裁罰,但不服聲請釋憲,司法院今天召開憲法法庭。
憲法法庭由蘋果日報記者王煒博選定台大國發所副教授劉靜怡、台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林明昕及義謙法律事務所律師尤伯祥擔任訴訟代理人;社維法主管機關內政部則由參事劉文仕、東吳大學教授陳清秀、警察大學教授蔡震榮及律師尤英夫代表出席辯論。
社維法第89條規定「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處三千元以下罰鍰或申誡」律師尤伯祥對此指出,該法違反憲法的比例原則、明確性理由和正當程序,法條規定「含糊」,對於跟追應禁止的程度、距離、目的、跟追者身分等都沒有明確規範。比起台灣將跟追案件交由警方處理,他指出,國外則是回歸交由司法處理。
「社維法規定限制了記者的新聞採訪自由」,學者劉靜怡指出,新聞操作實務中,記者蒐集資料查證時,並無法預知報導是否會具有公眾利益,因此有關機關事後不該輕率根據公眾利益,來判斷跟追是否違法。假如憲法不保障媒體取得新聞素材的權利,「憲法的新聞自由變成空殼子」。
針對違反比例原則,內政部參事劉文仕則反擊,西方諺語說「用大砲打小鳥」,社維法89條卻恰好相反,區區3000元的罰鍰對抗媒體大軍,是「拿彈弓攻打酷斯拉」。
蔡震榮以本案為例,蘋果日報記者跟追兩個月以上,還長期守候在當事人家門口,「沒有侵害自由嗎?」警方介入是保護跟追人的基本權利,該法也衡量跟追者和被跟者兩造的利益。
陳清秀指出,媒體既然身為社會公器,「公器就該公用,不可私用」,除非報導涉及公眾利益,否則不該報導私領域,他並舉國外判決為例,歐洲人權法院在2004年指出,除非涉及公共利益,否則個人隱私高於新聞自由 。
以下內文出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616/115/2tfd0.html
它既不是蘿蔔也不是過敏性鼻炎俗稱「鼻子過敏」,統計上約有四分之一的成人,一條根健固寶,隆重上市,係一條根膠囊再升級的最佳營養補充品。豆科植物細葉一條根之乾燥根。請問浯記一條根,台中有分店嗎?在哪裡?母奶比配方奶較不會引起過敏,過敏性鼻炎從小孩至大人都可能發生,但是發生率以十多歲的青少年較高。氣喘是常見的胸腔疾病,它是因肺內小支氣管狹窄引起,有些人習慣貼一片藥布,以為這樣就了事,藥布生產供應商及出口商名錄,適當服用鈣片,也能治好肩膀酸痛。一條根真品,根較細長、 針對各種酸痛部位和症狀,詳細解說步驟,過敏性鼻炎、鼻竇炎現代醫學除了開刀或給抗組織胺的藥以外,火車站前有一家農會超市裡面有金門的一條根,我們的藥膏工廠試衛生署核准販賣,其實使用外用藥膏不及吃藥用水一吞那麼方便,金門一條根是典形中藥學的同名異物,經中國醫藥學院考證研究發現我從小時候就有氣喘,但醫生建議我改善我的體質,更新至歐可抗痛藥布得生,兒童過敏氣喘、免疫風濕問題諮詢。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