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的委任律師王昌鑫昨天上午先到看守所接見高振利,下午到彰化地院送交抗告書;他認為,高振利每天按時到派出所報到,行蹤完全被掌握,沒有逃亡之虞,不符拘提要件。王昌鑫說,高的家人和事業、財產都在台灣,地院拘提和羈押之舉,實在難以服眾。

彰化地院行政庭長余仕明回應表示,高被判刑十六年,為了將來審理程序順利展開,確有拘提及羈押之必要。

據了解,高振利在十一月二十八日大統案最後一次審理庭現身時,一副病懨懨的樣子,還當庭吞藥丸。審判長問他:「有什麼病?在哪裡看病?」高振利吞吞吐吐地說:「高血壓、憂鬱症,在鹿港一家私人診所和秀傳醫院看病。」審判長庭訊結束前要他提交診斷書。

機警的檢察官則在庭訊結束後,馬上前往高所說的醫療院所偵查,戳破高的謊言。檢警前腳剛走,高就來看病,還要求開診斷書,對上檢方「捷足先登」的證據,當然難以說服合議庭。

此外,檢方除發現他手裡有九千五百萬元現金流動,還知道大統相關公司的多筆應收帳款都拒絕對方開票,這也說服院方,高可能在積存逃亡用的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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