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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偵辦鹽奶粉案,遭收押的伯母坦承犯案,強調自己只是想要報復緗緗媽媽,沒有殺人意圖,不過檢警查出,如果只是單純的警告,一次就夠了,但她摻鹽的時間,從9月到10月份,至少3次,而且每次都是巴掌大的數量,甚至連女嬰已經病重進醫院了,還持續摻鹽,因此法界人士認為害人意圖明顯,殺人罪起訴可能性大,不過事後家屬選擇原諒,有可能減刑。可愛的臉龐,小小的鼻子卻插著管子,來到世界上才3個月,就罹患高血鈉症,坦承摻鹽的伯母,怎麼忍心!緗緗8月20日出生,9月份開始就不斷發燒,先於馬偕看診,10月14日還因為病情加重,而轉診國泰醫院,但之後就開始抽搐、發燒、還得洗腎,再進馬偕看診,進出醫院從沒間斷,伯母看到了,但2個多月來,還持續摻鹽,至少3次,巴掌大的份量,真的只是要教訓嗎?還是意圖殺人?
伯母直到收押這一天,才坦承犯行,事後又透過委任律師,表達懺悔,說她身體不好,工作壓力大,才會一時失慮。律師王志超:「她現在答辯的方向,要導向一個過失致死的問題,但過失致死的意思是說,她只是要讓她受傷害,但不知道她會死亡,這是過失,但刑法上有一個『不確定故意』意思就是,我知道我這樣做,可能會有一個導致死亡的結果,但不會違背我當初的意思。」
她的丈夫身體不好,家計全靠她在科技公司擔任作業員來支撐,檢方也會列入考量。律師王志超:「殺人就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以這樣的情形來看,除非有59條,其情憫恕的狀況(減刑),否則就是從10年開始起跳。」
律師說,檢方考量伯母摻鹽的次數、數量和時間,最後,以殺人罪起訴的可能性較大,但因為伯母犯後態度良好,加上家屬已經原諒,交保和減刑的機會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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